本报南昌讯(易江鹍 何琳记者朱 海)银行未经储户同意便为其开通取款提示短信发送服务并按月收取3元费用。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工商局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最终银行取消了该业务,并退回曾经收取的短信费用。
消费者张某不久前向鹰潭市工商局申诉称,2006年,她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鹰潭胜利西路支行开户。今年3月,在打印账户明细单时她发现,从2010年9月底开始,账户内每月都产生3元“短扣”费用。银行方面称,这是短信提醒服务的收费。事实上,张某并未收到过此类短信。经查询,该银行在去年9月未经张某同意便为她开通了短信提醒服务,因为“工作失误”,后将提醒短信错发到他人的手机上了。接诉后,鹰潭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展开了调查,确认张某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银行承认了错误,向张某赔礼道歉,并退回了所扣的18元短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