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北京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作者:闫龑


  本报讯 5月30日,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北京市司法局、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保监局6部门同日发布《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后,重大疑难医疗纠纷将实行专家合议制,必要时可以采用听证会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意见》指出,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部门予以安排,同时可接纳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作为补充。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
  《意见》明确,北京将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共担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闫 龑)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1 版:健康·食品】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北京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