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其全 本报记者 薛庆元
近日,江苏省盱眙工商机关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帮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申诉 今年3月,张某花12元购买了一个恒温电暖袋,准备给自己饲养的土鳖加温取暖。没想到次日早上电暖袋涨裂漏水,烫死了土鳖房里的许多土鳖幼崽。张某怀疑电暖袋有质量问题,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其损失500元。经营者以张某无法出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检验报告为由,拒绝赔偿。4月29日,盱眙工商局三河分局将流动申诉站设到维桥乡街道,接受群众咨询和申诉。正在赶集的张某向工商人员申诉。
结果 工商人员调查认为,经营者没有明确告知张某电暖袋的使用注意事项,存在过错。经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赔偿张某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