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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课后安排工作为诱饵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总结归纳教育服务类消费中存在的4类陷阱
作者:游婕


  本报讯(记者游 婕)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调研近几年该法院受理的教育服务类案件,总结归纳了此类消费中存在的4类陷阱,提示消费者注意。
  据海淀区法院有关法官介绍,教育服务类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无照经营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在家教类及专门考试类辅导中,对外宣传所称的“名师家教”、“保过班”等往往与实际情况及消费者预期相差甚远;一些费用高昂的“保过班”在交费之初承诺考不过全额退款,但是在学员考试失败后却发现要想获得全额退款条件苛刻,更有甚者,一些辅导机构“人间蒸发”;各类职业培训中,挂靠名校鱼目混珠、培训内容严重缩水等情形严重,尤其在厨师、机械师、电脑工程师类培训中,存在以结课后安排工作为诱饵,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对教育辅导结束后效果的认定主观性较强,在发生此类纠纷后,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针对上述情形,有关法官建议,要理性对待教育类消费,选择有相应办学资质、信誉好,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机构,尤其在选择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时,应选择已经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机构。学生和家长要摆正学习心态,慎重选择“保过班”,避免产生心理依赖。在签订教育服务协议时应注意查看条款内容,尤其注意对教学预期效果未实现标准、经济补偿或教学补救方面的条款,如有疑义应立即提出,看是否可以通过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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