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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
联手开展专项行动严打网络传销违法犯罪


    (上接A1版)
  根据分工,本次专项行动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负责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工商、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发现传销网站和服务器,获取线索和信息,共同做好网上取证、立案查处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根据工商、公安机关对传销网站的认定、处罚意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对相关违法违规传销境内网站进行处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等的监管,做好对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工作,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传销网站依法进行处理;人民银行要协调有关商业银行依法做好对涉嫌传销的银行账户往来账目、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冻结等工作,银监部门对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采取5项有力措施确保有效打击。一是全面开展调查摸底,主动发现线索。各级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方式,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及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二是突出重点,力争擒贼先擒王,实现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核心打击目标,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侦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将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绳之以法。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净化网络环境。工商、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散播传销内容和信息的网页、公开销售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及网络传销平台源代码的网站。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手法及其本质,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五是做好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情况沟通,制定应急预案,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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