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一身份证关联登记的预付费手机号码数量,目前尚属电信运营商自主决定范畴,广东省佛山市一法院据此一审驳回消费者诉求
■凌 蔚 本报记者 黄 劼
广东省消费者陆先生的身份证下已经登记了12个手机号码,当他想要继续登记第十三个号码时,被通信运营商拒绝了。为此,他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移动公司)诉至法院。7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陆先生要求登记手机号码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全国首例手机号码实名登记纠纷案。
●诉讼案由 去年9月,工业和信
息化部在全国推行手机实名登记制。同年11月3日,陆先生前往佛山移动公司营业厅,为自己已经使用了5年的动感手机号码申请办理实名登记。可是,佛山移动公司拒绝了陆先生的要求,理由是他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在同年的9月至10月间陆续关联登记了12个手机号码。佛山移动公司曾在工信部颁发手机实名规定的当月在其网站公布业务规则,其中规定每个身份证最多只能关联登记10个预付费手机号码。这是佛山移动公司拒绝陆先生的关键理由。
同年11月7日,陆先生向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申诉。一个月后,该中心答复称,对同一身份证件是否必须提供无限量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目前暂无强制性规定,建议用户与企业协商解决。事后,双方多次协调未果。同年12月,陆先生将佛山移动公司诉至法院。他认为,同在广东省的广州市、东莞市的移动公司均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佛山移动公司的这个规定是不合法的,要求对方为自己的身份证关联登记第十三个手机号码。
●法院判决 庭审时陆先生称,他
是一家汽配店的老板,他已经登记的12个手机号码都是其员工在使用。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响应手机实名制号召。佛山移动公司拒绝他用身份证为自己的手机号码办理实名登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通信权利。陆先生认为,佛山移动公司限制登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现有政策,对于预付费手机是否实名登记以自愿为前提,没有强制要求通信公司为客户提供无限量号码实名制登记的服务。”佛山移动公司认为,是否为手机号码进行实名制登记,不会影响呼叫接听与上网浏览等通信功能,因此,陆先生的通信权利没有受到影响。
7月13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陆先生要求登记手机号码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对同一身份证关联登记的预付费手机号码数量,目前尚无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电信服务部门的自主决定范畴。
●法官说法
诚信登记才能确保制度有效
此案的主审法官李舒啸认为,原告的第十三张手机卡入网时,手机实名制这一新鲜事物还没有出现,因此通信公司与用户之间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约定。事后,用户向通信公司申请进行实名制登记,其实是发出了一个补充约定新合同内容的要约邀请。对此,通信公司可以作出同意的承诺让补充约定生效,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使得补充约定不成立。现佛山移动公司制定规则,对超过数量限制的登记申请进行拒绝,并没有违约。
李舒啸说,市场各方都应当讲诚实信用,实名制登记原则就是谁使用手机就登记在谁名下。而原告将这么多手机号码登记到自己名下,给他人使用,有悖于国家推行手机实名制的初衷,使该制度失去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原告的要求也是不合理的。
(黄 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