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方
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将我国车险理赔内幕“车险定损十赔九不足”不公平做法的霸王规则曝光。近来《汽车风云榜》也接到不少类似的投诉。
据记者调查,在多数保险公司内部都有一份《常用车型零配件价格目录表》,它是保险公司定损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录中详细列出了各种常见车型的常用配件价格。目录中绝大多数零配件都有两种价格,一是市场价,一是精友价。两种价格差距巨大,比如,帕萨特前保险杠,市场价为580元,精友价为1010元;领驭雾灯市场价为95元,精友价299元,二者相差了三倍还多。
两种价格实际上就是两套标准,所谓市场价就是副厂件标准,精友价通俗讲就是4S店的正厂配件价格。
正厂件(也叫原厂件),指由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厂家生产的配件,必须经由厂家或厂家指定的认证体系认证。零配件上有汽车的品牌标志。副厂件,是指没有经过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的厂家生产的配件,它标有生产者自己的厂名,也有自己的商标,但没有汽车品牌的标志。市场上,两种配件价格差异很大。
那么,到底什么人能享受精友价,什么人使用市场价呢?
据保险业知情者介绍,维权意识较强、对汽车比较了解,比较专业的客户,如果使用副厂件,他们肯定不能接受,这时,保险公司定损员就会使用正厂件。使用正厂件的比例在整个目前的理赔实务中是相对较低的。对多数客户,大多使用副厂件,这个比例远远超过80%。
为什么有两套标准,定损员偏要选择副厂价?谜底就在保险公司的《各机构经营目标考核办法》里。这份文件显示,保险公司对每一个赔付的个案,如果定损的金额偏高,就会导致它的赔付支出加大。为降低赔付支出,保险公司将赔付支出与定损员的薪酬挂上钩,个案赔付金额下降,综合赔付率下降,则全员月度绩效薪酬及机构负责人基本工资就上升或得以保全。即保险赔付率指标下降,员工收入就会上升,如果保险赔付率指标上升,员工收入就会下降。这个经营手段将保险公司的基层员工逼向恶意低赔的境地:无论是保险高管还是最基层的一线定损员工,在定损时,他们都会想尽办法,把赔付率指标降下来。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在我国,保险公司既是理赔义务人,又充当理赔鉴定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比赛的公正性当然无法保证。
当保险公司与车主在定损标准方面产生争议以后,车主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屈从于保险公司的标准,要么就得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卖保险,卖的是一个保障承诺;消费者买保险,买的也是一个保障承诺,这是保险业的最大诚信原则所决定的。最大诚信原则,通俗讲就是当消费者遇到风险时,保险公司会用最大努力去兑现当初的保障承诺。这才是保险公司商业行为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对保险公司连行业存在的合理性基础都不去爱护这一现状,目前中国保险业已经超越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条红线,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甚至在追逐不正当利益的过程中,已经深深伤害了保险行业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