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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车也要交检查费苍南工商调解退费用
作者:华志


  本报讯 近日,浙江苍南县工商部门调解了一起消费者汽车检修未享受知情权而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调解,4S汽车特约销售店退还车主300元检查费,汽车保养费打八折。
  7月30日,家住鳌江的消费者林某将车开到该县灵溪建兴东路的一家4S店进行保养,林某无意中发现遥控器出现了毛病,随即告知4S店维修人员。根据林某的要求,该服务店对车门遥控开关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故障,只能控制一扇车门开关,其余都失灵了,表示需更换门锁等配件,维修费用约2000元左右。林某觉得费用有些贵,想开回鳌江再维修。但4S店要求林某交300元汽车检查费。林某认为4S店事先并没有告知,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属于不合理收费,与店方协商无果,遂拨打12315举报申诉电话,请求工商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工商人员认为:顾客到4S店维修汽车,双方就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店在未告知消费者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情况下,要收取检查费300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店家行为侵犯了林某的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应负主要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店退还林某300元检查费,同时汽车保养费给予八折优惠。
(华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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