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理 本报记者 洪敬谱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两级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农机质量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投诉 2010年5月,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三星村村民方某,在农机经销商秦某处购买了一台收割机。此后,该收割机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被维修了8次,现已不能正常使用。方某找到秦某,要求其履行当初购机时有关免费赠送收割机履带等的承诺,并且赔偿收割机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结果,秦某兑现了免费赠送收割机履带等的承诺,但只同意补偿8000元。方某不满意,向有关部门反映。随后,有关部门将该纠纷转交宣城市消协处理。
结果 受理投诉后,宣城市、宣州区两级消协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秦某同意给予方某经济补偿1.75万元,并对该收割机免费保养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