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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陨落在除夕之夜
重庆市一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被告的美容护理与消费者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成为庭审焦点
作者:刘文新


    ■本报记者 刘文新
  重庆市九龙坡区消费者高某,在廖某开办的秀美坊养生美容SPA会所(以下简称秀美坊)做皮肤护理后,脸部出现红肿、起斑。今年2月2日农历除夕夜,高某跳楼自杀身亡。其父母及儿子认为,高某自杀的直接原因是美容失败,失去了生活勇气,因此将廖某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廖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6万余元。不久前,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回放———
美容护理受损酿悲剧

  去年11月23日,高某花1980元在秀美坊办了一张美容年卡,做脸部保养、祛红血丝等美容护理项目,并花2980元购买了一套护理产品。至今年1月29日,高某在秀美坊共做了36次美容护理。在这个过程中,高某脸部出现红肿、起斑。
  为了消肿祛斑,秀美坊为高某做了16次消炎和9次抗敏膜护理,但没有什么效果。2月2日是农历除夕,高某的丈夫郑某像往年那样,准备带妻子和儿女回农村老家吃年夜饭。高某以脸肿得变了形、不敢见人为由拒绝出门。郑某只好带着儿女回了老家。没想到,当晚12点刚过,高某跳楼自杀身亡。
  高某的父母及儿子认为,高某自杀的直接原因是美容失败,失去了生活勇气,因此将廖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廖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6万余元。

庭审焦点———
美容与自杀有无关系

  7月20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被告的护理行为是否违规、被告的美容护理与高某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
  原告代理人称,高某脸部出现红肿、起斑后,秀美坊未及时告知她到医疗机构治疗,而对其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消炎处理,致其脸部问题越发严重。在多次交涉无效后,高某自杀身亡。高某的死与秀美坊的违规操作有直接因果关系,秀美坊应负赔偿责任。
  被告代理人表示,秀美坊为高某所做的面部护理属生活美容范围,护理过程中对其面部敷用具有抗炎性和抗过敏性的面膜,是生活美容中皮肤护理的常用措施,不存在违规违法操作,且为其提供的护理产品均是正规企业生产并经鉴定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高某的死亡后果与被告提供的美容服务间无因果关系,被告在提供美容护理过程中没有过错,不存在侵害原告健康权、身体权和生命权的事实,因此被告不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高某在春节自杀,正是美容失败让她没有勇气面对生活,而且给高某做美容护理的工作人员没有美容师资格证。”原告认为高某自杀的直接原因是在被告处美容失败。
  被告则认为,如果是美容护理失败致高某受到侵害,她可以选择多种渠道获得救济,且高某生前与被告没有产生纠纷和争诉的事实,故无论从逻辑推断还是常理判断,高某的自杀行为与被告提供的美容服务无关。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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