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消保委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辖区“一会两站”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刘克玉 周 艳本报记者 尹训银
为延伸维权触角,强化基层维权能力,更好地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取“抓制度促规范、抓学习促能力、抓宣传促影响、抓维权促和谐”的“四抓四促”,保证辖区“一会两站”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不久前,山东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及全省17地市消协组织负责人观摩了崂山区“一会两站”建设,并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扬。
抓制度,促规范。按照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一会两站”建设“六个一”的标准,崂山区消保委严格要求各消保委分会、投诉站,先后建立了消费纠纷调解一般程序、“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守则、消费投诉首办负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指导大中型商业企业建立和解制度、无障碍退货制度等,由内设的消费者投诉站具体实施,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保证制度落实,崂山区消保委采取定期检查、交叉参观等方法,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规范。
抓培训,促能力。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认真选配培训师资,崂山区消保委定期组织全区“一会两站”的会长、站长参加培训班,尽职尽责地为“一会两站”培训骨干力量。培训中,他们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以案说法、研讨会、观摩会等灵活多样形式,达到培训实效。日常工作中,崂山区消保委人员经常与“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联系,通过传、帮、带,使他们迅速成为基层消费维权的骨干力量。此外,崂山区消保委自行印制了《消费维权知识》、《崂山消费者》等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个“一会两站”,使其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抓宣传,促影响。崂山区消保委积极开展消费宣传“进高校、进会展、进社区、进景点、进市场”等“五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社区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设施,大张旗鼓地抓好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辖区消费者的科学消费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今年以来,崂山区消保委共发布消费警示4期,在辖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抓维权,促和谐。对待消费者投诉,崂山区消保委实现“四快”,即:受理投诉快,解答咨询快,调解办结快,转办答复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他们还建立完善消保委、消保委分会、投诉站三级联动,解决疑难问题投诉。截至目前,“一会两站”共受理处结消费投诉35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万多元,为辖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