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 劼)广东省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前挂牌成立。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免费为发生纠纷的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据介绍,各地在解决医疗纠纷时,主要采取医患协商、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民事诉讼3种方式。实践中,由于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医疗争议耗时长、费用高、程序繁琐,患者一般不愿选择。
佛山市司法局局长赖紫宁介绍说,医疗纠纷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需要素质能力较高的调解员队伍。佛山市司法局采取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经过严格考核筛选,聘请了4名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除专职调解员之外,还聘请了退休法官、高校教师、执业律师、司法鉴定人等具有相应知识经验和技术能力、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专业人员,他们中没有一人是来自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的现职人员。
为适应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增强调解公信力,佛山市司法局会同市卫生局在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成立了由135名法学、医学、药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法律和医学专家库,作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智囊团,对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把脉问诊”,并为医疗纠纷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赖紫宁表示,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一方可以在调委会专家库中挑选专家介入,调委会同时为患者一方提供专家的专业背景、擅长学科等情况,医学专家在调解过程中出具的意见同时向患者公开。对一些复杂、疑难纠纷,还可采取听证会方式进行。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范围主要为佛山市直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对医疗纠纷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