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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调解水泥消费纠纷挽回损失3万余元
作者:朱海 谢萍英 谢华平


  本报南昌讯(谢萍英 谢华平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石城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6万元。
  日前,石城县横江镇农民巫某向该县工商局申诉称,不久前从该县某建材经销商处购进15吨水泥用于建房,后发现使用该批水泥浇筑的楼板出现多处裂缝,怀疑水泥存在质量问题。他多次找经销商协商赔偿问题,始终没有结果。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巫某购进的水泥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在检测机构对水泥样品作出了“属不合格产品”的结论后,工商执法人员组织消费者及经营者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巫某3.66万元。目前,巫某已拿到赔偿款,经销商销售不合格水泥的行为也被工商机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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