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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成难退款消协调解解纠纷
作者:吕果 吴采平


    ■吕 果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经消协调解,开发商退还了购房者张女士前期预交的6万元。
  投诉 6月初,张女士想在麒麟社楼盘购房,交了1万元认购款,选中了一套房并缴纳了5万元购房预付款,双方约定于9月25日前签署正式购房合同。6月24日,该楼盘售楼部告知张女士,因政策调整她没有资格购房,建议她通过假离婚来获得购房资格。张女士当场拒绝了这个建议,要求开发商退还前期缴纳的6万元。对方称,由于张女士违约,只能退还1万元认购款。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女士投诉到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消协庙山分会。
  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前往该楼盘调查。该楼盘负责人陈经理表示,不允许销售人员采取非正常方式销售楼盘。经调解,开发商将6万元退还给了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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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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