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7种广告“吹牛”药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其列为重点抽样品种。
据天津市食药监局介绍,这些药品广告内容中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欺骗和严重误导消费者等情形。
天津市食药监局表示,即日起将暂停这些药品在全市范围的销售,各执法单位将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要求违法广告品种的生产企业在违法广告的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不良影响。
附:7种广告“吹牛”药品名单: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除障则海甫片,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脂排毒胶囊,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塞雪风湿胶囊,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寿星补汁,湖北成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首乌强身片,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栓口服液,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芪降糖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