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针对该省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就7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
据悉,上述违法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部分产品利用医疗机构、科研人员、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湖北省食药监局表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该局已将上述违法广告移交工商机关依法处理,并对部分产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附:7种广告严重违法的产品名单:
深圳市佳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肝必复软胶囊,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强身胶囊,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溃疡散胶囊,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砂五淋丸,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肉蔻四神丸,南京千佛手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千佛手治疗仪,山西草泽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草泽堂牌雪芙蓉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