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从12月1日开始,对我国药品出厂价格进行一轮严格调查,包括药品出厂价格及销售等有关情况。根据该《办法(试行)》,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调查要求,如实填报《生产企业及药品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药品出厂价格调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调查人员据此核对药品和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整体财务指标等信息。 本报记者 郝 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