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工商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进行了查处
■吴寿福 邱梅芳本报记者 朱 海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了一起假冒军医推销假冒保健品的案件,不仅帮助消费者挽回了7980元损失,而且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避免了更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
消费者举报——
“军医”推销产品
8月17日,家住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的张大爷来到信州区工商局车站分局举报,称有人自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医生在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坐诊,为老年人做免费检查后,推销四圣正本康宁胶囊,怀疑有欺诈行为。
工商人员调查了解到,8月16日早晨,河南籍人员刘某会同张某、孟某等9人,在上饶市信州区丰溪大桥附近,向晨练的老年人散发宣传资料,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医生在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坐诊,为老年人做免费检查,并要求老年人填写个人信息卡。
次日早上5时30分,刘某等人派车接约好的老年人前往检查。当车辆经过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时,刘某称该院人太多,临时改去位于320国道的某酒店8楼会议室进行体检。张大爷说,现场有两台仪器和几位工作人员,其中一位孟姓女士自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医生,可以免费为老年人体检、诊断,但同时又宣传四圣正本康宁胶囊的医用疗效,说该产品“对冠心病、动脉硬化、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都有治疗作用”,每盒售价798元。当时,现场已聚集了约40位老年人。最终,张大爷在孟女士等人的劝导下,购买了10盒四圣正本康宁胶囊,花费7980元。回家后,张大爷觉得不对劲,便向工商机关举报。
工商调查——
当事人受到处罚
工商人员查实,坐诊的孟女士既无医师资格证,更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医生,其推销的四圣正本康宁胶囊,每盒成本80元,其外包装上标注的“国食健字G20050524”,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福建省南平市稀特自然食品开发中心的屹立牌康宁胶囊的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号“闽卫食证字(2008)第350000-000054号”,是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给上述产品的批准文号。“四圣正本”的商标文字图案,与实际注册的不相符。据此,工商人员确认,四圣正本康宁胶囊是假冒的保健食品。
在询问笔录上,记者看到了工商人员与孟女士的一段对话:
问:“你是军医吗?”
答:“不是。”
问:“你有从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证书吗?”
答:“没有。”
问:“你们卖的四圣正本康宁胶囊是药品还是保健品?能治病吗?”
答:“是保健品,不能治病。”
问:“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属于虚假宣传?”
答:“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老年人相信我们,这样产品才好卖出去。”
问:“现场提供的心脑血管检测系统分析报告单和骨密度检测系统分析报告单上的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
答:“是事先由专业人员调试好的,不是真实的检测数据。”
鉴于以上事实,信州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推销四圣正本康宁胶囊产品,对商品的性能、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利用其他方法进行欺骗性诱导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据此,信州区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当事人退回了张大爷7980元货款。
消协建议——
勿轻信游医宣传
上饶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上饶市消协系统接到不少类似投诉,有的老年人先交了钱,骗子把钱拿到手就开溜了。
上饶市消协建议,卫生行政部门与老龄工作委员会应在有条件的县城以上城市,多开办些老年活动中心,开设免费医疗健康类讲座,让老年人都知道,开展义诊需要先到当地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上饶市消协提醒老年人,有病要在子女陪护下,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健品只能对疾病起辅助作用,没有治疗作用;确实需要服用保健品的,应当到正规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不可轻信游医和流动商贩,以免钱财被骗,甚至耽误自己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