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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购物惹纠纷消委会调解获退全款
作者:吴樱 张玉保 顾艳伟


    ■吴 樱 张玉保本报记者 顾艳伟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了全额退款手续。
  投诉 10月31月,马来西亚籍华人杨女士与家人及朋友,跟随某旅行社来到桂林市某景点购物。一名医生模样的男子在对她及朋友进行简单检查后称两人身体差,向杨女士推荐了一款店内的产品,杨女士表示接受。随后,对方在没有告知产品价格的情况下,直接从杨女士的万事达卡里划走了5.88万元。事后,杨女士经网络查询获知该产品售价较其实际购买价便宜很多,便向桂林市消委会投诉。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委会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积极与经营者、旅行社、杨女士沟通,并要求经营者重视消费者的知情权、规范经营。最终,经营者同意将消费款项通过银行返还给杨女士。11月17日,杨女士致电桂林市消委会称,款项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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