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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车被按二类车收费
经本报记者介入调查,安徽省六安市高速公路管理方退还了多收的通行费
作者: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安徽省六安市一位车主驾车经过该市城北高速公路收费口时,工作人员误把其一类车(7座以下,含7座)按照二类车(8-19座)收取通行费。本报记者介入调查后,收费站退还了多收的费用。
  前不久,车主李先生向记者反映,10月1日凌晨2时多,他驾驶一辆某品牌商务车从合肥市金寨路高速公路入口取卡驶入,凌晨3时多到达六安市城北高速公路出口。因为是一类车,本来应该付40元的过路费,结果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李某,却按照二类车收取了他65元通行费。“我说我的车是一类车,不该按照二类车收费。李某称已经打印发票了,错不在她,而是合肥市金寨路高速公路入口处的工作人员给错路卡了,因此只能按照二类车收费。”李先生对记者说,该收费站的值班班长了解情况后,称要等到天亮才能处理。李先生在收费站等了较长时间,一直没有结果,只好驾车离去。
  10月中旬,记者将李先生的投诉情况通过采访函,传真至高速公路管理方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采访函后,立即联系了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六安公司。10月14日,六安公司收费部曹部长回复记者称,据调查,李先生于10月1日凌晨3时多行经该公司所辖六安北收费站时,收费员确实是误把一类车按照二类车多收取了25元。该公司拟扣发收费员和值班班长一个月的工资,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将此投诉事件发至各收费站讨论学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当天,曹部长将重新打印的40元收费发票和多收取的25元钱,委托记者转给了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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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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