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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发前没做皮试消协调解获赔偿
作者:吴采平 牛思佩


    ■牛思佩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消费者协会百步亭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美发消费纠纷。
  投诉 10月28日,消费者易女士在小区附近的新天地理发店烫发。此后,易女士发现自己开始掉头发,到医院检查,医生称是过敏性接触皮炎,可能是烫发产品不适合她,治疗费要上万元。易女士找到该理发店索赔,经营者称使用的烫发产品是合格品,拒绝担责。易女士便向江岸区消协百步亭工作站投诉。
  结果 消协人员调查发现,该理发店的烫发产品有合格证,但该店人员在烫发前没给易女士做皮试,而烫发产品说明上写有“用前需先进行皮肤测试”的提示。该理发店操作不当,应负一定的责任。经调解,该理发店同意承担6000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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