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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遭水淹车主索赔46万元
作者:吴采平 史伟国


  本报武汉讯(史伟国 记者吴采平)消费者黎先生花4万元为价值百万元的奔驰车买了车险,但车辆在大雨中熄火,发动机进水受损。黎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遭保险公司以发动机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赔,遂将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6万元。
  黎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今年7月26日下午,黎先生开着去年底刚买的奔驰ML350越野车在郑州新区驶过,因暴雨积水,车辆被淹熄火,黎先生随后向人保公司报案。并按照接线员指示关闭车辆电源后在原地等待。下午约4时许,郑州利星汽车有限公司服务顾问及车间技师赶到事发地,发现发动机进水缸体爆裂。由于发动机损害严重,无法修复,再加上其他损失,车辆损失达到40多万元,因此,他要求人保公司履行保险赔偿责任。人保公司以黎先生没有买专门的涉水险,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赔。黎先生遂将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辩称,黎先生在购买车险以外的附加险中,并未购买发动机特别险。原告黎先生称,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车主购买保险时有义务告知车主,并对特别条例进行强调,否则,该条例不具有法律效力。人保公司表示,他们可以赔偿除了发动机以外的其他损失,但消费者黎先生坚持发动机被水淹受损属于车损险范围。
  由于受损奔驰车仍停放在汽车修理厂,受损的费用没有进行评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建议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后补充证据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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