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说,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保险纠纷调处机构共受理案件12200余件,调解成功1040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84.68%。
周延礼是在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召开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上述信息的。他同时要求,到今年9月底,各保监局所在地原则上均要建立保险纠纷调处机构,并逐步在所辖地(市)级地区建立保险纠纷调处机构,有条件、有需求的县级地区要探索建立保险纠纷调处机构。
据了解,保险纠纷调处机制自2007年4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总体运行良好。目前,大多数保监局所在地已建立了保险纠纷调处机构,河北、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和广西等地区还在所辖地(市)级地区探索建立了纠纷调处机构,开展了纠纷调处工作。
周延礼强调,在保证公正、客观、准确的前提下,应尽量简化调处工作手续,缩短时限,减轻保险消费者的负担,要不断完善“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机制,提高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保险纠纷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保险纠纷调处机制中保险公司的参与度和调解结果的执行力,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保险消费者知道和了解保险纠纷调处机制这一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扩大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