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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失踪”担保保证金找谁要
作者:张恒 罗原丽 宁作玺


  本报大连讯(罗原丽 宁作玺记者张恒)消费者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在银行办理了消费贷款,除向担保公司交付正常的担保费用外,还要向担保公司付担保保证金。按约定,在消费者还清贷款后,担保公司应退还担保保证金,可如果担保公司“消失”了怎么办,消费者找谁去要担保保证金?近期,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连续接到了3起这样的投诉。为此,该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取担保公司时要慎重,要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担保公司为自己贷款作担保。
  2009年7月,苏先生因为买车资金短缺,经某担保公司担保在银行贷了款,期限为3年。当初贷款的时候除了交付正常的担保费用外,担保公司还让他交了7000元保证金,给了一张有该公司印章的“专用收款收据”,约定苏先生还清贷款后,担保公司退还7000元保证金。此后苏先生按时还款,到今年终于还清贷款。但是,当苏先生找担保公司索要保证金时,多次打电话总是无人接听,四处打听该担保公司的下落也没有结果。无奈,苏先生只好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投诉。
  “消费者还清贷款后,担保合同随着借款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其担保风险自然不再存在,担保公司所收的保证金理应退还。”甘井子区消协负责人介绍说,最近他们还接到了两起类似的投诉。由于消费者目前找不到担保公司,依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相关条款,消协对此无法受理。
  为此,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担保公司为降低担保风险收取一定的保证金,虽然在相关法律中没有被明确禁止,但消费者还是不要随意交诸如“保证金”、“抵押金”等。同时,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对于不明白的或者有异议的条款,必须当场提出,要求对方解释或者修改。在选取担保公司时要慎重,最好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公司,并和担保公司签订好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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