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照重
刚参加完2012年山东省专升本考试的小李,心情并不轻松,他考前参加的济南市弘博文化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弘博学校)的专升本辅导班,在开考前一个月,天气依然寒冷时,突然搬到济南市郊区一个已经荒废的校区里。新校址的宿舍和教室里因为没有暖气,非常冷,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复习,学生们将此情况向校方反映,但并未得到解决,于是投诉到本报。近日,在本报记者的呼吁协调下,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决定,对弘博学校擅自更改校址行为做出处罚。
2012年3月初,小李致电本报记者,称他还有一个月就要参加专升本的考试了,可自己就读的培训学校却突然将上课地点从济南市的市区搬到了郊区。新上课地点环境很差,宿舍里没有暖气,晚上冻得睡不着觉,一壶开水收费0.5元,还不给满壶,这样的学习环境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复习。为此,学生们向校方反映,但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小李的反映,记者联系到了弘博学校的负责人王光修。王光修对记者说,学生们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该学校现有学生近1700人,原本在济南市区燕子山附近的山东技师学院内开展培训,但由于原校址租约到期对方不再续租等原因,被迫搬到了现在的地址——山东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旧址。由于新校址长期没有启用,所以各方面条件还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他正在想办法解决。然而直到4月9日,小李已经参加完专升本考试,该学校也未就此事给出任何答复。于是小李再次致电本报记者,询问此事的进展并寻求帮助。
采访中,记者在王光修提供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看到,该学校校长是王燕波,学校类型为初等非学历,注册地点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记者查询后发现,该地址为山东师范大学校址,那么弘博学校为何和山东师范大学是同一个校址?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该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胡海宁告诉记者,弘博学校是2009年注册的,由于当时该学校租用了山东师范大学校舍,所以其办学许可证上显示的注册地点与山东师范大学的校址一致。按照规定,学校若要更改办学地址,应在更改后1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经查询,弘博学校更改办学地点后,并未备案,此行为涉嫌违规。
4月13日,历下区教育局经过调查研究后决定,由于弘博学校擅自更改办学地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和《行政处罚》第23条的规定,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该教育局还要求,弘博学校在整改期间(时间为3个月),停止一切招生宣传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