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 敏
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的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相关政府部门将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学校食品安全关,积极采取各项举措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卫生防疫及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学生健康和饮食安全。
陕西开展农村中小学食品专项检查
2012年5月10日,针对近期陕西省淳化、蓝田和渭滨等县(区)的个别学校相继发生校园食品卫生事件,暴露出一些学校在组织学生就餐、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贮存蛋奶食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陕西省启动了农村中小学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强调在开展“营养计划”试点及“蛋奶工程”中,确保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
据介绍,专项检查重点是:农村中小学有关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营养计划”试点学校及“蛋奶工程”实施学校的工作进展情况;校园食堂卫生与安全管理情况;涉及“营养计划”或“蛋奶工程”的专供食品在接收、贮存、加工和发放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尤其对牛奶、鸡蛋的供应时间、保质期限和贮存环境等给予重点关注;检查学校“营养计划”或“蛋奶工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情况;今年春季以来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进行查处与问责的情况等。
四川启动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2012年4月,四川省政府部署并启动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要求通过相关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点食品安全隐患。在四川省政府对外公布的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通报中,明确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将纳入各相关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强调将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即是重点领域之一。
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除加强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外,以每日早晨上学、中午午休、下午放学时段作为管控重点时段,采用在学校周边定岗定责固守、设立密集执法巡查点、加大学校周边机动巡查力度等执法方式,及时制止学校周边游商小贩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采用煎炸、烧烤、水煮方式现场制售食品的流动摊贩。据悉,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将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重点落实各市和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
青岛启动学校周边食杂店信用等级制
2011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教育、城管、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召开通报会,就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明确给学校配餐食品安全信誉度必须是A级,以加强对学校食堂和给学生配餐的单位的监管,明确由教育、食药监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信誉度评审,日常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是否存在食品原料来源不明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使用的植物油是否涉嫌“地沟油”,学生使用的餐盒是否符合要求,加工过程是否卫生。强调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取消其对学生配餐的资格。
同时启动校园周边食杂店信用等级制度。由青岛市工商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食杂店进行综合评定,划分不同信用等级,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公示制度”,通过学校专栏、学校网站、红盾网等渠道定期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每个食杂店的信用等级,引导学生到诚信度高、守法经营的食杂店消费,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规范食杂店自律意识和经营规范水平,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不进、不销不合格食品。
海南整治校园食品安全
2010年5月,海南省的工商、教育、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合对各中小学进行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联合行动主要以食品经营市场为重点,取缔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校园内的小卖店和校园周边的所有食品经营户,按“六查六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查扣、封存或立案查处,强调对各食品经营户实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并建立进销台账,签订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据统计,联合行动查获过期食品340袋,并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严厉处理 ,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湖北严惩校园食品安全失职领导
2010年4月,湖北省工商系统集中力量开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三查、五个一律”。“三查”是: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摊点及制假售假窝点;二查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坚决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三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制度,坚决纠正不按规定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行为。“五个一律”中,包括:凡经营散装食品的,不论其是否已取得卫生许可或临时流通许可,工商所一律要进行现场核查;凡是经营场所25米内有暴露垃圾场、公用厕所、粪池等污染源的,一律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等。
湖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辖区内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具体的责任单位、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对监管缺失、辖区内发生食品责任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严处失职领导和责任人。
西安工商专项整治“三无”小食品
2009年10月,针对当地家长反映强烈的一些学校内及周边商店向学生出售“三无”小食品问题,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启动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西安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的大检查,严厉查处“三无”食品的销售。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中结合经营户的经营特点,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在学生上、下学时间段进行重点检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死角,防止整治过后“三无”食品销售出现反复。检查的重点食品包括儿童食品、饮料、糕点、营养食品、熟食制品等,以学校内及周边地区的商店、食杂店为重点目标,重点检查生产和销售的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或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经销的食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问题;是否存在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无质检报告等问题;经销单位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