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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凭密码盗取 银行无责吗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案情
遭遇骗局存款被盗

  去年5月21日,刘某外出时带上了一张已到期的3万元存单,准备顺便去银行办理转存业务。没想到在路上,她遭遇了一场捡钱骗局。
  当时,一男子故意掉下了一叠钞票。没过多久,掉钱的男子返回,咬定是刘某捡走了钱,并要求搜身。刘某为证清白,把身上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并把存单密码告诉了对方。该男子假装打电话向银行查询,然后把存单还给了刘某。
  后来,刘某发现存单和身份证不见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并向派出所报案。次日,刘某去银行查询,发现3万元存款已被他人领取。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取款时,没有出示身份证明,也没有在相关的取款单据上签字。刘某据此认为,银行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协商未果后,刘某向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
取5万元以下不需身份证?

  今年5月18日,镇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银行方面辩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因此,对于5万元以下的支取业务,并不需要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而这笔3万元的存单需凭密码才能提取,取款人输入了正确的密码,银行已尽到相应责任。

·说法
内部规定不能免责

  法院认为,保护储蓄存款安全是存储双方共同的法定义务。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存单及身份证明,如果存单丢失应及时挂失。而作为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取款人付款,并负有全面审查义务。
  本案中,央行通知规定提取5万元以上现金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同时意味着,在提取5万元以下现金时,银行不需要对取款人的身份进行审核。同时,通知是对银行内部管理的一种规定,银行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
  经法院调解,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银行赔偿刘某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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