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李建平 记者朱海)近日,当江西省遂川县禾源镇消费者叶先生从当地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手中得到3000元赔偿金时,连声道谢:“感谢工商干部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一个月前,叶先生在遂川县禾源镇一家车辆修理店使用该店所提供的机油后,导致车上的一部分零件损坏。多次向修理店老板索赔无望后,叶先生向遂川县禾源工商分局投诉。
工作人员仔细了解事情经过,并立即组织人员来到被投诉的修理店调查取证,对被投诉方所经营的产品及情况进行调查。
发现店方所卖产品中有问题产品后,工商执法人员一方面耐心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政策,使经营者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对问题产品进行封存处理。经过6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当事双方在次日凌晨达成协议,由修理店一次性赔偿叶先生经济损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