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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被骗拒签字 法院判银行无责
作者:曹力 聂国春


  本报讯(曹力 记者 聂国春)到银行转账汇款,未在最终打印的转账汇款凭条上签字,汇款转出银行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被骗汇款起诉银行的案件。
  2011年3月份,周先生因买车需转账汇款到第三人个人账户。在填写好转账单后,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周先生是否认识收款人,周先生称认识。银行工作人员又向周先生提示转账是否存在风险,周先生也很肯定地称没有风险。之后,银行工作人员按照转账汇款程序要求周先生输入密码,并在其操作完毕后打印出转账凭条,要求周先生签字。此时,周先生接到电话,电话打完后却表示不汇款了。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周先生,转账已经完成,钱已汇出。周先生于是拒绝在转账凭条上签字。
  周先生认为,银行在其未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将钱款转出,应赔偿其经济损失,故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海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先生与银行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服务的具体内容已由周先生自行填写的转账单确定。转账汇款中的关键环节是输入账户密码并确认,而周先生已经完成该行为。银行让周先生签字是为了确认服务已按约定的内容提供完毕。在此过程中,银行操作并无过错。而且,银行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已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不签字就不能办理相应业务,是很多人在接受银行服务时的观念误区。在实践中,转账完成的关键在于输入密码并确认,最后在转账凭证上的签字仅是起到确认服务完成的作用。因此,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准确认识签字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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