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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个体户经销假冒进口香水被罚35万元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个体工商户李玉辉,在璧山县非法经销案值14万多元的假冒进口香水及女包,日前被璧山县工商局处以35万元的行政罚款。
  2011年10月8日,有消费者向璧山县工商局举报称,在燕佳百货商场一层的2-4厅,花422元购买了1瓶30ml装的“巴宝莉”进口香水,使用后发现,该香水品质低劣,涉嫌假冒。工商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发现,被举报的2-4厅柜台由个体工商户李玉辉经营,柜台上摆有数十瓶标称来自法国、美国、英国等地的进口香水,而其柜台里面存有一批还没有使用的“中国检验检疫CIQ”标识,上面印有制造国、保质期、经销商等信息。但李玉辉不能提供“中国检验检疫CIQ”标识的来源,也无法提供进口香水的相关报关手续。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得知,2011年1月,李玉辉从广东省广州市兴发广场化妆品批发市场,多次购进既无中文标识,也无检验检疫CIQ标识的进口香水,同时,在该市场以5元/张的价格,购进数千张检验检疫CIQ标识,又以0.15元/张的价格委托该市场周边的一家广告公司,定做了相应的中文标识。2011年3月,李玉辉自行购进制作中文标识的1台条形码标识机(GOOEX)、1台TEC条形码打印机等工具,用来制作标注经销商为“北京英安格经贸有限公司”等内容的中文标识,并将这些CIQ标志、中文标识等,贴在进口香水的外包装上进行销售。
  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11瓶“Dunhil”喜登路香水,39瓶“BURBER-RY”博伯利香水,14瓶“CHANEL”香奈儿香水,8瓶“BVLGARI”宝格丽香水,2瓶“MONTBLANC”万宝龙香水。经北京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鉴定,这些所谓的进口香水,全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劣质商品。
  另外,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了李玉辉设在重庆市渝中区的一个经销窝点,查获假冒的进口香水213瓶。2011年11月,李玉辉在重庆市朝天门批发市场,以60元/个的价格购进30个“LV”手提女包和1个“普拉达”手提女包,用于销售化妆品时的赠品。经鉴定,这些手提女包全是冒牌货。李玉辉非法经销的假冒进口香水及用于赠品的31个女包,涉案经营额共计147436元。璧山县工商局认为,李玉辉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日前对其处以3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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