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日前,天津市工商局推出《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今后,在预付卡消费中严重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将被列入侵权经营者黑名单,在办理工商业务时将被重点审查。
据介绍,工商机关将首先对预付卡经营者进行调查,依托网格化监管,详细记录商家的名称、负责人、预付卡形式等经营信息,建立预付卡经营台账,并在此基础上加大网格化巡查力度,对容易出现问题、风险度较高的预付卡行业实行重点监管。同时,工商机关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对预付卡经营者实行分级管理,对携款隐匿、恶意侵权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侵权经营者黑名单,予以重点监控、重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