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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标错价起纠纷 退赔
作者:薛庆元 刘明明 周挺


  本报南京讯(刘明明 周 挺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射阳县工商局合德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前不久,一位消费者向工商机关申诉,反映合德镇某家电城有欺诈消费者行为,其销售的饮水机标价54元却按280元出售,要求工商机关查处。
  工商人员前往该家电城实地调查,发现在售饮水机标价卡的价格一栏确有“54”字样,而在标价卡的一角标注了“280”。经营者解释称,标价卡标注的“54”为该饮水机的型号,销售人员标错位置导致消费者理解有误。工商人员在其它商品的标价卡上,发现了类似情况。
  消费者对此解释不予接受,而经营者坚持“非故意”。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使经营者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工商人员现场进行了说服、教育。经耐心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消费者原价退货,经营者赔偿其200元,并对所有商品标价卡立即整改,规范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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