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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冲动消费 退款
作者:朱海 何俊秋


  本报南昌讯(何俊秋 记者朱海)日前,当江西省新余市消费者王先生收到旅行社寄来的全额退款时,脸上露出了笑容。要知道,这大半年来,他基本上都是愁眉苦脸的。
  2011年12月,年过七旬的王先生来到新余市消协投诉,称其于2011年10月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香港游。在香港时,遭导游言语相激,王先生赌气花2143港币买了一台数码照相机。回家后,老伴儿不停地埋怨王先生:“自己不会用,买个照相机回来干什么?还是数码的呢,看都看不懂。”确实如此,王先生买照相机只是因为赌气,每天看着这台不会用的照相机,老人心情更不好,遂来到新余市消协投诉。
  经新余市消协多方努力,今年2月27日,在江西省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旅行社的代表赶到新余市,并答应与香港方面联系,为王先生办理照相机的退款手续,承诺负责承担所有邮寄费用。但因来回邮寄需要时间,约定退照相机手续在3个月之内办妥。日前,王先生收到了照相机的全额退款。
  新余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出外旅游购物时,不要被导游和商家的宣传鼓吹冲昏了头脑,购买价高又用不上的商品;遇上所谓推销还价幅度较大的商品时,更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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