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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背后暗藏甜蜜“陷阱”
作者:付家东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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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付家东 本报记者 吴采平

  宴席上不慎摔破一只杯子,酒店竟要求赔偿300元;婚礼因故取消,得提前1个月通知酒店,否则婚宴定金1分钱不退;定金不少于消费金额的50%;人身事故与酒店无关……新人结婚,预订喜宴是头等大事。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各大酒店的婚宴异常火爆,各类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风光热闹宴席背后所暗藏的甜蜜陷阱,让许多消费者感到很郁闷。

投诉
酒席订多余额不退

  8月3日,经过两个多月的投诉交涉,经消费者协会调解,范先生终于拿到了酒店退还的4408元。对于这样的结果,范先生多少显得有点无奈。
  今年年初,范先生在武汉市汉阳区琴台食尚酒店给儿子预订5月1日的婚宴,并和商家签订了合同交纳了保证金。合同上写着预计人数310人,保证人数280人,每桌10人,也就是预订28桌酒席,另有3桌备用。婚宴当日,实际有24桌酒席,但结账时商家要求范先生按28桌酒席付款,并称未消费完的4桌价值5032元的酒席余额不退,需要范先生在15天内消费完,过期作废。“五一”节后,范先生再次来到琴台食尚酒店消费了624元后,希望能和酒店协商退款。酒店称:“厨房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准备了大量食物,一些生鲜食物用不了就坏了,这个损失谁承担?”范先生投诉至武汉市汉阳区消费者协会。
  消协人员调查后认为,酒席没坐满,消费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商家不能剥夺消费者依法变更合同的权利,而单方规定消费期限。经多次调解,酒店退还范先生未消费的4408元。
  采访中,很多消费者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遭遇的甜蜜陷阱。消费者张静称,婚宴办完两个月了,突然想起点的一个寿司拼盘,问同事味道如何,大家都一脸茫然。张静又问了好几名亲友,确定酒店当天没有上这个菜,但由于时间长了无从求证,只能自认倒霉。
  消费者刘女士向武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反映,在丽华园酒店参加同事的婚宴,用餐时小孩不慎把酒店的一个杯子摔破了,结账时餐厅要求赔偿300元,经过一番争论,刘女士最后赔了100元。

调查
宴席消费陷阱太多

  记者从武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1-5月,该中心共受理餐饮合同条款引起的消费申诉100件,较2011年同期同比增长了3.55倍。
  时值婚庆旺季,武汉市各大酒店婚宴火爆,酒店收取定金过高且经常不退定金引发的消费申诉居高不下。武汉市工商局汉阳分局对辖区得月楼、乐福园、丽华园等多家酒店检查时发现,几乎所有酒店的合同中都称“应缴纳保证用餐席数金额50%的菜品定金”,有的甚至高达70%。消费者一旦取消婚宴,定金分文不退。工商机关认为,《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酒店在格式条款中设置了相当于合同价款50%的定金,违反了法律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一些酒店对实际消费桌数低于预定的,收取不足预定桌数相应金额60%的报损费,即所谓的违约金。工商机关认为,这一规定违反了《合同法》中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的规定。此外,不经明示收取的湿巾费、茶水费、开瓶费、婚庆礼仪进场费等,也属坑害消费者的侵权行为。

建议
规范合同加强管理

  据武汉市餐饮协会统计,去年,武汉餐饮业销售突破300亿元,已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率,相关的消费纠纷也有所增加。武汉餐饮协会秘书长涂水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2008年,协会就曾计划出台行业性订餐协议,协调处理消费纠纷。但因制定合同涉及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方协作,且行业、企业间差异巨大,4年来,始终未能出台统一的订餐合同。
  武汉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未出台相关示范合同文本,是因为要考虑企业和消费者是否需要,尤其是相关企业是否愿意使用。目前,该局正在对武汉餐饮企业所用合同进行调查,对现行订餐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修改,规范企业现有合同。该局表示,将尽快出台武汉餐饮企业示范性合同文本,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源波认为,出台示范合同文本很有必要,此类示范性合同文本虽非强制执行文本,但能对商家和消费者做出指导,可供消费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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