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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法售楼 退款
作者:孙林美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孙林美 记者薛庆元)十几位消费者受开发商误导,争相购买屋顶阁楼,结果得知被忽悠,阁楼并没有产权,引起消费者不满。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工商局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对开发商违法销售阁楼进行行政处罚,并为14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万元。
  南通市通州工商局接消费者申诉,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通州区某地块开发商品房,将建筑许可证上明确规定封闭的屋顶部分擅自改造成不封闭的阁楼,并在销售时故意隐瞒所售阁楼没有产权这一信息,误导消费者当成有产权的阁楼争先购买,违法收取购买阁楼款。
  受理申诉后,通州工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案情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取证,核实了该公司违法销售阁楼的事实,并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的罚款。同时,指出该公司这一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组织召开公司、消费者维权见面会,督促该公司主动退回向消费者违法收到的阁楼购置款,帮助14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66万元。
  目前,通州工商局以此次案件查处为切入点,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单位,对全区房地产开发市场阁楼销售情况进行普查,依法规范销售行为,展开维权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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