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被视为“社会毒瘤”的传销与网络结合,花样翻新。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市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发布信息指出,近5年来,北京共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超过8万人,冻结涉案资金超过3亿元。上述3个部门提醒消费者,传销活动出现新特点,并引导消费者识别传销、辨别和防范网络传销等。
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处长薄宗林表示,目前,传销形式出现了很多新变化,除传统模式外,与网络结合成为重要特征,如设立传销网站,将服务器设于境外,逃避监管;与电子商务结合,以“有奖消费、购物返利、消费返点、打折”为诱饵;与股权交易结合,利用百姓缺乏证券专业知识,以股票升值暴力为诱饵,拉拢人们参与。
此外,一些传销活动干脆撇开实物产品和商品,设置虚拟点对、系数,以及以纯资本运作为名义,以一定数量现金为单位,直接套取、攫取公众资金,玩起“空对空”的金融游戏。
薄宗林指出,凡要交入门费又拉人头的,不管如何变化手法伪装自己,都可断定是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07年至今的5年间,北京市工商机关共查办传销违法案件177件,罚没款1275万元,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0060人,取缔传销窝点1182个;北京市公安机关共查办传销案件415件,冻结涉案资金3亿多元,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53人,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4万余人,取缔传销窝点10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