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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行车超4小时系统报警
作者: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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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省际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管理规定(试行)》。根据规定,11月1日起,凡申领和持有省际班车客运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和影像设备。交通部门要求企业根据车辆安全运行管理需要,设定连续行车极限时间为4个小时,超过会报警提示。
本报记者 郝 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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