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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出台新规严管现场制售食品行为
作者:尤玉君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尤玉君 记者薛庆元)为提升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下关分局率先在该市出台《超市、商场非餐饮类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据了解,该规定要求,非餐饮类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必须实行电子化溯源管理,详细记录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名称、进货日期等信息,方便监管部门追根溯源。同时,针对消费者较为关心的熟卤菜,规定要求,商场、超市当天内未售完的熟卤菜(非预包装食品),不得再销售,应当作销毁处理,并有完整的销毁记录和电子监督销毁信息存档备查。
  该规定将在南京市下关区大型超市、商场中试行,今后将逐步推广。超市、商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监督入场经营单位执行,确保食品安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在卖场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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