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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年后还款别拖拉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春节期间,人们的花销越来越大。为拿出更多的现金包红包,许多在人节前购物时不约而同地采用刷卡方式付款。一个春节过下来,许多人的信用卡几乎被刷爆。“然而,信用卡在暂时缓解经济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风险。一些人在享受信用卡超前消费满足感的过程中渐渐沦为卡奴;有的人因为缺乏及时还款意识,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甚至面临刑事责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马晓琴提醒持卡人,节后切记及时还款,莫让春节真成“春劫”。
  马晓琴举例说,28岁的小军在刷卡消费1.6万余元后,因为缺乏还款意识,无视银行的催款通知,逾期3个月未还款,被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根据检方的指控,小军因信用卡透支产生的本金息共2.6万元,其中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就达0.9万元。虽然,小军在被关押之后如数归还了透支款,但法官考虑到银行催收了59次,而且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达到了1万元以上,情节比较严重。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小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像小军这样,因为缺乏还款意识,主观恶意不大的人不在少数。”马晓琴说,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已占到该院信用卡案件总数的87.5%。
  马晓琴认为,信用卡透支,可以让持卡人花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让持卡人的需求、欲望提前得到满足。但在刷卡消费的过程中,部分消费者消费观念和消费心理发生变化,逐渐习惯了超前消费、超能力消费。一些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后,缺乏及时还款意识,以为只要能把钱还上,迟点早点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因为不能及时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有些持卡人不了解信用卡采用复利方式计息,滞纳金按日计收,以为欠的钱不多,晚还几天也不会怎么样,无视银行的催讨通知,直至背负了高额债务才明白,原来银行的钱并不是让自己白花的,不及时还款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马晓琴法官说,虽然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出了信用卡容差容时政策,但真正实施尚需时日,持卡人千万不要因为信用卡消费便捷而大肆刷卡,更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而忘了及时归还信用卡透支额。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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