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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保健品无效果 退货
作者:贺基隆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贺基隆 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区钦州市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退货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7万元。
  日前,钦州市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接到消费者敖女士的投诉,称其于2012年年底起,陆续在钦州市某保健品店购买了负电位床、智水星、芯动力等产品,价格共计16.92万多元。今年2月27日,该店与敖女士签订承诺书,确定了质量“三包”的一些条款。
  然而,敖女士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功效与该店宣传相去甚远,没有达到健身的目的,要求退货。该店认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敖女士已经使用过部分产品,无法退回全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钦州市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调查,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保健品店按承诺书的规定,退回全部货款,敖女士将全部产品退回保健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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