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 (胡世萍 记者刘文新)重庆奉节县消费者童女士按揭购车时,实际成交价与经销商——奉节县齐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宣传的并不一致,发票金额也不相符,经奉节县消委会调解,经销商最终补偿消费者2000元。
消费者童女士于2012年11月12日向奉节县齐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轿车,销售人员当时介绍该车售价149800元,但按揭购车更优惠,只要144800元。11月26日,童女士支付首付款77353元后提车,却发现贷款合同所注明的车价是147800元,与实际成交价144800元不符,且发票金额也是147800元,与购车价相差3000元。
童女士认为经销商存在欺骗行为,多次找经销商讨说法,要求退车,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她于今年5月向奉节县消委会投诉。经多次调解,经销商一次性补偿童女士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