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福建省消委会支持小区业委会打官司
“把属于小区的财物还给我们”
作者:黄海音 张文章


    ■黄海音 本报记者 张文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上河城小区的业主对此深有体会。由于对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上河城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依法实行“业主自治”,决定更换并公开招聘新的物管公司。几经周折,上河城小区终于“送”走了老物管公司,然而对方并没有移交上河城小区的财物以及相关账务清单。为此,上河城小区的业委会在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讨要属于业主的财物及账务清单。

解聘物管起争端

  三明上河城小区是三明市迄今最大的楼盘之一,总建面积达40多万平方米,拥有别墅、套房等6个园区,共计201幢,计划入住业主2800多户,共计1万多人,目前已交房近2000户。
  按理说,物管公司和业主本是“一衣带水”的关系,为何业主不待见小区的物管公司呢?业主薛先生称,福州西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酒物管公司)从2008年接管小区以来,不仅在安保、消防、保洁、保绿等方面的工作漏洞百出,服务经常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整改不得力,任由违章搭盖事件发生,并且不接受业委会的监督,4年里拒不公开小区财务收支账目。由于物管公司的不作为,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许多业主因此拒交物业费,双方之间的纠纷更是屡屡发生。
  去年初,上河城业委会通过问卷调查、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等形式,通过了业主自治的决议,多数业主同意提前解聘西酒物管公司,公开选聘新的物管公司。然而,西酒物管公司拒绝被解聘,对业委会提出的任何要求都不配合,他们的理由是2011年上河城小区交房率及入住率均未达到50%,因此,上河城尚未达到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在此条件下成立的业委会不合法。
  无奈下,去年5月21日,业委会决定先招聘新的物管公司,但是在竞聘会场,一伙不速之客制造了暴力冲突事件,导致招聘新物管的事情无法顺利进行,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业主也只好忍气吞声,勉强让西酒物管公司继续运营。

连夜卷走小区财物

  去年5月23日,在三明市梅列区住建局的协调下,明确了西酒物管公司和开发商的服务合同截至同年10月17日。合同到期后,西酒物管公司依然不肯移交上河城的物管工作,业委会只得向政府部门求助。之后,在三明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下,由梅列区住建局向西酒物管公司下发书面通知,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指导工作交接。迫于压力,西酒物管公司拖到去年11月30日晚匆忙进行工作移交,并连夜撤走。由于工作交接只有短短两个小时,许多工作对接均未完成。
  上河城业委会负责人称,按正规程序及相关规定,西酒物管公司必须查验消防、安保和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令人遗憾的是,西酒物管公司马虎应付交接工作,并未查验。更恶劣的是,西酒物管公司在走之前,将公司两台电脑内的资料全部删除,导致业主交房清册、预交的物业费等财务账目以及物业管理必备的相关资料全部丢失。除此之外,西酒物管公司还带走了门禁卡和相关密码,拒不交付。

诉讼维权讨公道

  为了要回业主的财物,上河城业委会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有关部门也多次催促,但西酒物管公司总是用各种理由百般推脱。
  福建省消委会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督促西酒物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抓紧时间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资料,并妥善处理与业主的债权债务纠纷。然而,西酒物管公司一直以业委会无法定资格为由拒绝交付。在无法调解的情况下,福建省消委会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支持上河城业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期间,梅列区法院对双方进行了三次调解,均未果。西酒物管公司坚持上河城业委会未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不具备提起本案诉讼的民事主体资格。
  今年6月底,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河城业委会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西酒物管公司将上河城小区的财物及资料移交业委会,包括尚未交付的备用钥匙及交房钥匙;物业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及水电预存金的财务收支账目、票据;业主交房清册、业主交房签字确认书、业主签字的可视对讲机台账、物业管理人员使用的通用门禁卡及门禁密码。
  西酒物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上诉到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法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把属于小区的财物还给我们”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