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李瑾 王水清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莲花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手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部同型号新手机。
2012年7月,莲花县消费者严某在县城一通信公司购买一部手机,价格为1800元。2013年1月,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的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该公司修理后,消费者只使用了8天,又因黑屏不能正常使用。严某将手机再次送回该公司修理,更换了显示屏。但是,手机不久又出现黑屏,根本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要求更换新手机,但遭到拒绝,该公司负责人只同意继续免费修理。
万般无奈,消费者向莲花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投诉后,莲花县消协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发现消费者的手机在不到1年时间内,修理了3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依据《消法》和手机“三包”规定,莲花县消协调解该通信公司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同型号、同价格的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