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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发布餐饮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结果
建议餐饮企业取消餐具服务费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8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近日沈阳市消协工作人员深入到部分餐饮企业,通过现场发放问卷的形式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并就调查所反映的总体情况提出3点建议。
  此次调查范围包括沈阳市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5区的26家餐饮企业,问卷内容包括是否为迎接全运会增设吸引消费者的特色菜肴或服务,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设最低消费标准或包房费,是否无偿提供餐具、茶水、一次性毛巾等,是否销售半份菜、小份菜,是否主动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是否有专人处理消费纠纷,是否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菜、剩菜打包等8个问题,由餐饮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填写完成。
  被调查企业中,有3家企业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规定不可以享受该店提供的特价菜,或是收取一定金额的开瓶费。没有最低消费和包房费。所有餐饮企业都在明显位置设有“适量点菜、剩菜打包”的温馨提示,并提供免费打包服务,大部分企业出售半份菜、小份菜方便了消费者。都能为消费者出具发票,设有专人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大部分餐饮企业名义上无偿提供餐具、茶水、一次性毛巾等,但多数收取一二元服务费。
  针对调查反映的情况,沈阳市消协为树立沈阳餐饮业良好形象提出3点建议:一是要突出特色,推出具有本店特色的菜肴和服务,走品牌化、特色化道路。二是取消一次性餐具服务费,消费者在餐饮企业就餐应该享受其提供的免费配套餐具。三是倡导节约消费,做好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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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餐饮企业取消餐具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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