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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医疗收据丢失就拒绝理赔
民生人寿如此拒赔该不该
作者:王蒙蒙


    ■王蒙蒙
  买保险本来是以防万一的,但是出了意外伤害事故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却因为消费者医疗收据丢失,找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绝理赔。近日辽宁营口消费者曲先生通过中国消费者报与搜狐理财联合主办的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反映了自己的情况,要求民生人寿及时为自己理赔。
  据曲先生反映称,他于2012年5月9日,在民生人寿盖州分公司,购买了一份名为“民生富贵齐添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根据曲先生提供的信息,中国消费者报登录民生人寿官网,经查询,曲先生名下确实有一份“民生富贵齐添两全保险(分红型)”,此外还有民生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民生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民生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三份附加险,保险单的生效日期为2012年5月9日,险种状态显示的是有效。
  2013年5月,曲先生在参加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诊断为右腿前交叉韧带断裂,需要入院进行手术治疗。曲先生遵医嘱做了手术,并在恢复半个月时间后出院。但在办理完出院手续后,曲先生不慎将医疗收据丢失。曲先生为此向保险公司咨询,民生人寿方面称需要医院补开收据原件才能理赔。曲先生再向医院咨询,医院方面称,如果需要补开报销凭证,必须回保险单位(即保险公司)开具一份介绍信,写明该客户并未持收据原件在民生人寿进行过理赔,希望医院补开收据,且要求介绍信须有民生人寿的公章和财务章。
  根据医院的答复,曲先生再次来到民生人寿,希望民生人寿开具一份介绍信。民生人寿相关人员表示会向上反映,之后,曲先生收到过一封介绍信,但是没有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只有民生人寿内部的一个理赔章。民生人寿称无法提供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介绍信的理由:一是该票据是由于客户原因自行丢失,非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弄丢,责任在客户,不予提供证明。二是不明确客户是否在其他保险公司上了类似的意外伤害险,客户很有可能拿着收据原件在其他保险机构理赔过后,到民生保险公司骗保。
  针对保险公司给出的两点理由,曲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曲先生称,他认真阅读了保险合同条款,并未发现其中有客户因个人原因造成票据丢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条款。中国消费者报在民生人寿官网查看民生富贵齐添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在责任免除一栏,也未看到相关规定。至于骗保,曲先生称,保险公司可以怀疑,但是说其骗保必须有证据,否则就是损害其名誉权,曲先生可以告保险公司诽谤。
  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曲先生向当地保监会进行了投诉。9月7号,民生人寿联系到曲先生,称已与医院方面取得联系,医院方面表示可以打印清单,但是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中国保监会近年开始大力整治理赔难。在此背景下,民生人寿的理赔问题很引人注目。那么,民生人寿会给曲先生开一个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的介绍信吗?曲先生的理赔会顺利进行下去吗?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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