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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7部门
专项整治电视购物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记者12月11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通知》指出,这次专项整治将重点部署5方面整治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三是加强电视购物频道诚信服务建设;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五是建立健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电视购物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遏制电视购物行业违法违规多发势头,净化电视购物市场环境,引导电视购物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专项整治期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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