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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 通报通信行业侵权违法行为
作者:王洪彬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王洪彬 记者张文章)福建省莆田市消委会不久前通报了该市通信行业存在的侵权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开通收费项目、业务办理容易退款难、不平等格式条款、虚假宣传等问题,要求运营商限期整改。
  自去年12月开始,莆田市消委会对本市通信行业开展了为期半年多的消费评议,主要围绕价格收费、公平交易、诚信经营、广告宣传、消费纠纷解决、服务和商品质量、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
  评议显示,消费者对通信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满意度较低。如,不少手机用户经常收到运营商发来的天气预报、股市行情、健康生活、12580生活杂志等增值服务信息,这类服务信息一般可让消费者免费体验使用1-2个月,但体验期过后,只要消费者未明确要求取消服务,该项目就会自动延续下去,并转为收费服务,致使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非自愿订购的情况下接受该项服务。
  莆田市消委会秘书长王平旗说,市消委会要求各通信运营商针对此次消费评议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向市消委会反馈。今年9月30日,消委会还将再开展消费评议回头看活动,了解各运营商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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