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消委会及成都市工商12315、成都市消协相继公布了上半年投诉分析报告,记者综合分析汽车类投诉发现如下新特点:汽车类同比却呈上升趋势,解决汽车投诉仍然面临四大难题。
2014年上半年,四川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汽车类投诉369件,同比上涨8.5%。据介绍,合同纠纷成为投诉反映最大的问题之一。合同纠纷主要表现在单方违约,拒退押金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内容理解歧义,导致争议发生。
3月9日,眉山市东坡区消费者张先生在当地某经销店将安装有天然气的旧车中华骏杰置换上海大众新车。经该公司评估师对旧车估价为25600元,二手车买卖合同备注项手工填写注明“该车气瓶架子买方拆走”。张先生去交旧车换新车时,就将气瓶架子全部拆走,而经销店则认为合同写的“该车气瓶架子”只是指气瓶的架子,而不是全套的气瓶及架子。于是消费者提出不换车了。而销售商却提出,不卖旧车可以,新车必须要买,因为新车已经运回并产生了相关费用。双方发生争议,消费者投诉到眉山市消委会经开区分会要求调解。鉴于该合同争议焦点为“该车气瓶架子买方拆走”中间没有标点,指代不明确,存在歧义,经调解,双方同意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消费者拆走的气瓶及架子不用返回,旧车重新折价2.5万元。
无独有偶。消费者赵先生于6月4日投诉,称其3个月前在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某品牌4S店定购了一辆汽车,缴纳5000元定金,并约定3个月内提车,但已过了3个月仍未能提到车,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商家却找出很多理由一直拖延不退,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投诉到消协后,经调解,商家最终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了定金。
今年上半年,四川全省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保有量最多的成都市。据成都市消协统计,上半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了27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1%。其中汽车维修类投诉占比突出。消费者陈女士6月5日在四川某4S店进行汽车维修,交了4000元维修费,商家在维修过程中将不该换的零件换了,同时还不断要求消费者加钱处理。经消协调解,商家最终主动承认错误,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还多收的400元费用。
据成都市工商局二季度投诉分析,虽然汽车“三包”出台,但汽车维权难的现实仍未根本改观,主要难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举证难。部分消费者在平时保养、维修时不注意收集相关维修单据,以及缺乏对汽车的专业知识,待到维权需要举证时才发现根本无从入手。二是鉴定难。消费者不认可厂家的检测结果时,就需要自行进行质量鉴定,而目前成都地区尚无汽车鉴定机构。三是调解难。汽车属于科技含量高、结构复杂的大件消费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而普通消费者与工商执法人员往往不具备汽车专业知识,即使经营者承担有关质量的举证,但往往要经过几个回合,考验着消费者的维权决心。四是退换难。首先涉及到责任认定问题,是否已经达到退换车条件也难认定,加之部分汽车商家处于“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强势地位,不配合调解的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