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峰(右)受理消费者投诉,认真核查、记录被投诉产品相关信息。
■周霁/摄本报记者 洪敬谱/文
人物简历:陆俊峰,男,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和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自1996年担任和县消协秘书长以来,一心扑在事业上,勇于创新,团结同志,乐于奉献,把消费维权工作干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在岁月的磨砺中,留下了一串坚实的足迹和澎湃的激情。2014年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的“2012至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安徽省和县,有一位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8年,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消费维权事业,他就是中国消费者协会2012至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和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陆俊峰,他用汗水和智慧构筑起“消费维权梦”,成为和县数十万消费者的“孺子牛”。
用新《消法》助群众维权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后的《消法》正式实施。在此之前,陆俊峰带领和县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新《消法》,并同有关法律界人士积极探讨新《消法》内容,为日后运用新《消法》更好地为消费者维权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5月4日上午,陆俊峰刚到办公室便接待了一位前来投诉的消费者。这位消费者称,5月2日在和县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款蚊香液直插器,当时价格标签上标注的价格是25.6元,付款时,购物小票上显示的价格却是26.9元。消费者找商家核对,没想到商家态度恶劣,称“价格以购物小票为准”。消费者决定投诉维权,便保留了购物小票及产品,并将商品价签拍照留存。
鉴于商家涉嫌消费欺诈,而且是新《消法》实施后和县消协受理的首例可能适用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的案例,因此,陆俊峰格外重视,在听完消费者的叙述后,他当即与消费者一同前往该超市了解情况。在了解到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后,陆俊峰向经营者宣传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在陆俊峰的耐心说服下,经营者最终同意按新《消法》赔偿消费者5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陆俊峰任秘书长的10余年时间里,和县消协的工作一直走在全省消协系统前列。早在2008年,和县消协运用“消费者投诉+邮局缓汇货款+消协电话调处”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19起电视购物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和县消协的这一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受到了消费者的赞誉,获得了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创新奖,并在全省消协系统内推广采用。
扩大新《消法》影响
新《消法》颁布后,陆俊峰认真学习总结新《消法》的亮点,对新《消法》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其影响。
今年3月15日上午,和县消协组织各理事单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法院、县房管局等20多家单位准备了大量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展板和宣传材料,在活动现场展出和宣传,引来数千名消费者关注。
为了吸引消费者对新《消法》的关注,陆俊峰主动联系和县广播电视台,录制了新《消法》的亮点以及如何运用新《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专题片,通过电视台播出。此外,他还联系了一辆移动传媒宣传车,在和县各主要路段进行播报,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新《消法》的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和县消协和下属各消协分会通过多种举措宣传新《消法》,使全县近十万名消费者受益。
支持消费者诉讼维权
有些投诉经多方努力后最终未能成功调解,这时,陆俊峰也不会签署调解终止书便打发走纠纷双方,而是会继续支持消费者进行诉讼,以法律武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6月3日,和县消费者张先生来到县消协投诉,称其今年5月28日入住和县长相思宾馆,第二天早上在卫生间洗澡时因地面湿滑而摔倒,将卫生间玻璃门撞碎并被划伤,经医生诊断,张先生颈部有3处开放性伤口,肋骨断了两根。消费者认为,该宾馆卫生间内无防滑措施,导致其摔倒并受伤,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陆俊峰接到这起投诉后,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多次与宾馆负责人协商,并指出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陆俊峰认为,根据上述条款,宾馆负责人应该对消费者的摔伤负责,但该宾馆负责人始终拒绝消协的调解意见。
多次努力无果后,陆俊峰建议并支持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解决这起消费纠纷,并为其出具了相关证明。随后,消费者到和县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陆俊峰在和县消协18年工作中,解决数百起消费纠纷,多次解决农民的群体上访事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只有把消费者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才能把事情办好;只有把消费者当成亲人看待,才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陆俊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