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江 本报记者 李建
选择预付式消费,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出示在商务部门的备案信息,对那些无法出示备案材料的商家,消费者应谨慎选择。针对预付式消费市场乱象丛生、消费纠纷屡屡发生的情况,河北省承德市工商局日前发出上述提示。
最近,承德市民王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2013年7月,王先生在市内某游泳馆花200元办了张游泳卡,约定可以消费10次。当年王先生只用了2次。今年去游泳时,游泳馆工作人员说这张卡不能用了,并称游泳卡背面已经注明有效期为2个月。
无奈,王先生找到承德市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工商部门认为,游泳卡本身已经限定了使用次数,根据《合同法》规定,游泳10次是王先生应当享受的权利。即使双方认可时间限制,没有消费的余额仍属于王先生,商家无权占有,应予退还。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经营者同意王先生继续使用这张游泳卡。
承德市工商部门一位执法人员说,王先生遇到的问题是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近几年,虽然工商、商务等部门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多次整顿,但因为部分商家法律意识薄弱、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导致类似纠纷时常发生。
据承德市工商部门调查,目前美容院、蛋糕房、健身房、电影院、游泳馆、商场、洗车等行业,是预付式消费的热点领域。预付式消费陷阱主要有:办卡后经营者关门、消失,已办理的预付卡无法使用;办卡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与办卡前的介绍宣传、试用体验相比严重缩水;对预付卡的使用做出不合理限制,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在购买时并不知道有不合理限制,使用后才知道的,第二种是消费者在购卡时经营者已经书面或口头告知消费者,但消费者没有察觉。
“预付式消费虽然价格便宜又方便,但由于使用周期长,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老板‘跑路’等情况,消费者预付的钱往往很难追讨回来。”
承德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姜淑清提醒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消费者一定要事先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提供在商务部门的备案信息。首先,亮照经营是商家的义务;其次,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销售预付卡的商家应到当地商务部门备案。因此,正规的预付式消费服务,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同时,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服务,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让商家提供书面凭证。一次预存金额不宜过多,以避免消费风险,同时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发现商家服务缩水、设置不合理限制,应及时退卡,遇到纠纷时可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投诉。